[討論] 案子依法通過為何要「捐錢謝謝」市長? @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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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4XCi0iI.jpeg 在勘驗朱亞虎錄音的不知哪來的筆記手稿記載 朱說210萬只是沈慶京要「捐錢謝謝」柯文哲的美意 210萬太少 不會有行賄的意思 而且案子是「合法通過」的 既然是市政府依法辦理、合法通過的案子 為什麼會是「捐錢謝謝」給「市長所屬的民眾黨」? 為什麼不是「捐錢謝謝」給「市政府」? 為什麼不是「捐錢謝謝」給「都委會委員」? 難道京華城那塊地是「民眾黨」決定給容積的嗎? 看不懂勒…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1F推a2550099: 210萬謝謝我☹ ☹
07/01 15:03
2F推TsmcEE: 你看建商的政治獻金是給市府還是黨啊
07/01 15:01
3F推CavendishJr: 嗎XD
07/01 15:03
4F推CavendishJr: 徐永明也是收政治獻金,結果判7年XD
07/01 15:04
5F推CavendishJr: 有對價關係,捐政治獻金也是行賄好
07/01 15:03
6F推CavendishJr: 還是現在又要不信yahoo了
07/01 15:05
7F推k21m8ywr: 因為你是沒有鳥 連210萬是什麼都不知道
07/01 15:02
8F推a2550099: 好好喔 我也希望我每結一個案User也給我
07/01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