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公告:騎樓停車,只要不影響通行,就是允許的,但要垂直於道路方向。
https://i.imgur.com/TzCRpMe.jpeg
我停的時候特別確認過:
店家沒營業,鐵門放下
車子垂直停好,沒佔行人空間
結果吃個赤鬼回來,車卻被移到隔壁還斜放。
看來不是店家營業與否的問題,
而是——「門口就是神聖領地」的執念
這是原本垂直道路停放
https://i.imgur.com/PEXhilW.jpeg
用餐回來變成隔壁斜放
https://i.imgur.com/YIFaqAQ.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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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留言,我也補充一下我的立場
我知道騎樓停車本來就很敏感,也不是鼓勵大家隨便停門口。
但我停之前有確認幾件事
店家沒營業、鐵門拉下來
車子垂直於馬路,沒有佔到行人空間
也沒有影響到其他店家出入口
就算有人覺得騎樓不該停,那也不代表能隨便移動別人的車。
今天我運氣好,車沒刮傷,但如果移車過程出事、倒車、刮到,責任誰要負?
更何況被故意斜放,說真的就是一種「心態問題」
我可以體諒如果真有進貨需求或準備營業,但至少可以禮貌提醒,而不是默默移車。
尊重彼此,比公告和執念都更重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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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各的立場啦,但有些鍵盤俠沒在現場,卻能講得比現場人還清楚。
我當下停車其實有留超過 1 公尺以上的通道,輪椅要通行也沒有問題。
如果真的是進貨需求,店家完全可以在門口告示幾點到幾點需要空間,這樣我們也會基於
禮貌特別注意。況且我只是吃個飯,頂多兩小時就會離開。
至於說要去停其他停車場,我來的方向剛好這裡比較近,就沒有再繞到崇德路捷運站停車
場。
而且根據公告,停騎樓本身並不違法。
所以問題不是「該不該停」,而是:當你車子在沒違法的情況下被人隨便移動,你能完全
不生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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