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蓋核五不就解套了

※ 引述《Saytzev (good)》之銘言: : 吵吵吵 : dpp蓋核五不就解套了 : 綠友友承包不就更好 : 綠電賺一波 核五再賺一波 : 如何 問題是,在哪裡蓋? 現存土地的占用率都已經趨近飽滿(建物蓋了很多),是要怎樣找土地?要走「徵地」這 種方式嗎? 但在此之前,可別忘了: 一、最高行政法院一一二年度上字第六四五號判決 需用土地人踐行協議價購取得公共事業所需土地之程序,為徵收合法之要件,此無非要求 需用土地人應儘可能採取溫和手段,避免強制剝奪人民之財產,以達公共利益與私益之平 衡。需用土地人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時,係由雙方按市場正常交易價格進行協議,此與徵 收補償地價時,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以評定徵收當期之市 價,顯然有別,自毋須適用中央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市價調查估計程序。需用土地人經踐行 協議價購程序後,始得依法申請徵收。 二、最高行政法院一一二年度上字第七八三號判決 政府機關本有依法開闢、建設道路供人民通行之義務,倘若需要使用人民之土地,必須遵 循正當之程序始得徵用,非謂有公益需求即可未經允許即占用人民之土地,應避免損害人 民之財產權,以符合憲法第十五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而無論依何方式取得土地以闢 建道路,經費之支出勢所難免,如未支付對價或未徵得所有權人同意即使用他人土地,即 屬受有利益。 除非要說「核五」建好後,未來能有利可圖 不然要思考成這樣子,個人是覺得不切實際,且現有四座核電廠中,已經退役的不能再改 建嗎? 還是因為風險太高,而不能貿然行事? 這些前提問題沒有先解決的話,想著去用新的核電廠來解決,大錯特錯了! 至於: : → qkt: 先承認蔡英文非核家園政策錯誤很難? 180.176.146.75 05/31 18:22 : → qkt: 恢復核電是賴的主張齁,怎麼綠色縣市不支持 180.176.146.75 05/31 18:25 : → qkt: 喔? 180.176.146.75 05/31 18:25 這與「非核家園」之類的事,應無直接關聯吧? 而且理論上,一開始興建的核一、核二都已屆退役的時候,其後核三、核四之類的部分, 則是不同一回事了 基本上更應當思考的,是如何重新併網才對,而不是追著前朝去打,這筆帳人家不一定會 承認啊! -- 放つ光(光はまた)、空に堕ちる 望むだけの、熱を捧げて 死に逝く星の、生んだ炎が 最期の夢に、灼かれているよ 嘆き光、波にのまれ 痛みの中、君は目醒めて 傷つけながら、出来る絆が 孤独を今、描き始める 崩れ落ちゆく、過ちの果て 最期の夢を、見続けてるよ         ——西川貴教《ミーティア》(『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插曲)

推文討論 8

1F jump9128 06/01 03:33
一個港口停啊
2F bluenan 05/31 20:39
嘻嘻嘻
3F jump9128 06/01 03:33
我早就講過了蓋海上核能發電廠,一年換
4F dodomessage 05/31 20:53
的蠢度!
5F dodomessage 05/31 20:53
網軍就會支持的!不要懷疑綠粉網軍
6F whitefox 06/01 05:38
改原子爐的基座工人有暴露風險
7F dodomessage 05/31 20:53
蓋?不需要吧!改名「新核四」綠粉
8F bluenan 05/31 20:39
蓋在台北市政府對面,或是殺人魔紀念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