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梁文傑公然違憲?!
剛剛看了中天這個新聞
https://reurl.cc/V22ddA
梁文傑說了這些話是在證明他要做的這些作為
他自己也知道違憲
違什麼憲?
《中華民國憲法》第 11 條保障人民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旨在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政治與社會活動。大法官解釋認定國家應最大限度維護此基本權,但非絕對不受限制,須遵循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以保障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
「大法官解釋認定國家應最大限度維護此基本權」
梁文傑為了抵抗中國的強大
直接侵害人民言論自由
而且是直接用行政權決定你是否有問題
這極其惡劣
明知違憲而為之
這種旨意是他自己決定?
還是總統給的?
視憲法為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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