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憲法第37條

※ 引述《kuijun228 (Daoko小粉絲)》之銘言: :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 這句是兩行為吧? : 1.依法要公布法律 : 2.命令需要行政院院長副署 : 這也是緊急命令需要先行政院院會決議同意後才能發,畢竟沒同意沒副署命令也會無效,應該是這樣。 : 那現在在洗行政院可以不副署的 : 是在把三讀法案當命令在再一起騙人嗎? : 有沒有法律專家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中華民國憲法 第 37 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副署 這條只規定到總統,並沒有規定到 行院院 第 57 條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 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 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二、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 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 ,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 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 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原本憲法規定,如果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 覆議失敗的話, 行政院院長應該接受,不然就要辭職 修憲後 覆議失敗,行政院院長應該接受… ,然後…沒了 憲法(增修條件)沒有說,行政院院長不接受會怎麼樣… 所以說這樣是違法還是違憲,會產生問題 行政院和立法院間有問題,可以送憲法法庭來解釋 ( 立法院也可以提不信任案) 但憲法法庭也被藍白給卡死了… 結論: 我認為 民進黨現在的做法,就是 卡Bug 他投票投不贏,但他就是不理藍白,藍白也不想倒閣啊 修憲訴法時,就有人說過了 藍白這樣卡憲法法庭,到時候民進黨政府不執行, 就沒有其他手段可反制了… 現在這種局面,早在大罷免前就很多人建議了… 就算 32:0 也改變不了… 對DPP來說就是, 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

推文討論 56

1F Kobebrian 12/11 10:19
D 32:0之前不敢 現在還是不敢
2F emiya5352 12/11 09:46
不是第一次了 當年拔掉行政院長任命須
3F cg323 12/11 06:53
也不想想行政院長怎麼產生的 XD
4F hcwang1126 12/11 08:10
人 民進黨這個招牌 不需要商譽了
5F Orisinal 12/11 08:05
以完全任免 要求辭職沒有意義
6F BanaRepublic 12/11 09:19
全面敗選 國家就會恢復正常
7F emiya5352 12/11 09:46
其實現在的狀況很清楚 搬石頭砸自己腳
8F hcwang1126 12/11 08:12
再來可能就是執政黨號召人民上街頭救
9F hcwang1126 12/11 08:07
10F hcwang1126 12/11 08:10
加了有毒的 也沒罰責 這就是講給支持
11F zyic 12/11 09:43
卡bug不就是因為可以修bug的憲法法庭被卡掉
12F hcwang1126 12/11 08:12
國的套路
13F Shower360 12/11 13:41
大法官人選耶
14F tonykingtwo 12/11 09:26
大罷免大失敗讓綠共現行 只能玩文字
15F gm3252 12/11 12:05
大罷免演過一次硬幹會怎樣了還不死心
16F hcwang1126 12/11 08:10
廠商說有毒沒毒 驗了才算 就算你看到
17F hcwang1126 12/11 08:10
我加了不該加的東西 法律沒規定 就算
18F xra686 12/11 08:25
有GG的 就趕快倒閣啦 廢物52+8
19F Shower360 12/11 13:39
民進黨越卡就越做實他是無視機關的獨
20F piyobearman 12/11 09:45
無所謂 反正兩年後綠營全滾了
21F emiya5352 12/11 09:46
現在卡掉憲法法庭的是國民黨+民眾黨
22F silentsand 12/11 09:59
癱瘓憲法法庭就是藍白最笨的一招
23F BanaRepublic 12/11 09:19
立院交給藍白 國家空轉衰敗
24F emiya5352 12/11 09:46
經國會同意的是國民黨
25F hcwang1126 12/11 08:10
者聽的 我就是要對幹 沒辦法說服其它
26F Shower360 12/11 13:39
裁政府啊
27F tonykingtwo 12/11 09:26
28F tonykingtwo 12/11 09:26
遊戲胡亂惡搞 大部分老百姓都看在眼
29F zxcasd848 12/11 08:20
違法行為都會被追究 為了救國救黨犧牲
30F Orisinal 12/11 08:04
間 沒有要求辭職是因為行政院長總統可
31F xy1904312 12/11 08:46
不接受就是違憲 硬說成卡bug 邏輯很差
32F kakayao 12/11 08:50
卡bug不是違憲 拉拉拉拉拉拉
33F finhisky 12/11 08:05
用狗法官反制民進党違憲? 反智喔
34F alex2009 12/11 08:02
Bug 的地方解釋的很清楚
35F kuijun228 12/11 07:08
不接受就辭職 還那邊不副署 點點點
36F hcwang1126 12/11 08:07
其實就是犯錯了 沒有罰責 超級大總統
37F BanaRepublic 12/11 09:19
只要做票詐騙國民黨 aka KMT
38F junnn 12/11 07:09
只要詐騙党全面落選 是不是就沒這情況了
39F catgod 12/11 07:45
就空轉到下一次選舉,賴硬頸也不是一兩天
40F zxcasd848 12/11 08:20
感謝桌榮泰犧牲自己 等到換屆政府這些
41F kenyun 12/11 09:08
我不是很懂貪污想要全民同意 行政背鍋耶
42F flyclud 12/11 07:07
所以覆議失敗,行政院就應該接受啊
43F q123212 12/11 08:18
所以違憲的是綠共 果然做賊喊抓賊
44F kuijun228 12/11 06:38
所以都在違憲 還好意思說對方 點點點
45F jhgfd134679 12/11 10:43
接受,但不做
46F quid1121 12/11 06:55
支持對抗 做對的事
47F gm3252 12/11 12:05
支持硬幹啊,到時候選輸別崩潰就好
48F Orisinal 12/11 08:06
根本沒有選擇 不叫卡 bug 這叫違反憲法
49F silentsand 12/11 09:58
樓上講對了,藍白挖洞給自己跳啊!
50F Shower360 12/11 13:41
現在是總統不肯提民意機關願意接受的
51F cg323 12/11 06:52
笑死~最後帳就算到總統頭上 XD
52F tonykingtwo 12/11 09:24
綠共再亂也就剩兩年 只能再忍忍
53F Kobebrian 12/11 10:19
藍白為什麼不敢倒閣?因為怕輸啊XD
54F zyic 12/11 09:43
55F Orisinal 12/11 08:04
覆議失敗就應該接受 沒有可以選擇的空
56F mp32283228 12/11 09:01
那就去憲法法庭呀 拉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