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巫鴻瑋
3.完整新聞標題:
高雄小貨車人行道撞死日本女遊客判1年8月 肇事翁不服提上訴
4.完整新聞內文:
2026-04-17 12:40聯合報/ 記者巫鴻瑋/高雄即時報導
高雄市前金區去年3月發生張姓老翁駕駛小貨車,超速偏離車道直接衝上人行道,撞上一
名來台旅遊的日本女遊客池田,導致其送醫搶救半個月後仍重傷不治。高雄地院一審依過
失致死罪,判處張翁有期徒刑1年8月,但張翁不服提出上訴,二審遭駁回。
去年3月15日下午4時20分許,張姓老翁(73歲)駕駛小貨車沿中華四路往北行駛,在綠燈
起步通過中華五福圓環時,張翁卻因一時恍神,車輛開始向右偏駛,並在短短8秒內將時
速急遽加速,在完全未煞車、減速的失控狀態下,小貨車直接駛入圓環東北端的人行道。
當時,日本籍母子遊客池田在人行道上漫步,面對突如其來的車輛,兒子幸運閃避逃過一
劫,但母親閃避不及,遭小貨車右前側猛力撞擊倒地。
遭撞的日籍婦人池田受創嚴重,期間歷經裝設葉克膜、右下肺葉與右中肺葉切除、肝臟填
塞止血等多項重大手術,無奈傷勢過重,最終於4月1日上午因多重器官衰竭、敗血性休克
及嚴重腦病變宣告不治。
一審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指出,張翁過失情節重大,造成被害人家屬難以抹滅的傷痛,雖
雙方未能達成和解,但法官考量雙方社經地位等諸多因素,故不能將未和解的責任全數歸
咎於張翁,考量張翁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因此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不過張翁
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案件經上訴至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
誤,量刑亦屬妥適,宣判駁回上訴。全案尚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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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張姓老翁駕駛廂型車,撞死來台旅遊的日籍旅客。記者巫鴻瑋/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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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開車撞死日本觀光客,竟然還要上訴,台灣開車駕駛真可怕,超惡劣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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