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頭已是百年身
收到紋轉寄的一篇文章,蠻有點感覺的.作者在三十七歲那年決定不帶一塊錢的藉著步行和搭便車的方式前進到四千哩外一個叫恐怖角的地方,雖然路上蠻辛苦的,但是靠著自己的毅力和陌生人的好心,終於平安抵達了這個其實本名叫做Cape Fair而不是Cape Fear(恐怖角)的地方
我覺得我蠻像那個主角的,決定放下我害怕缺乏的東西(工作),戰戰兢兢地過日子.慢慢才發現很多事是因為自己放不下,才有了"需要"的錯覺.而那個叫做"Cape Fear"的地方,原來是一個風光明媚的地方.
現在去回想工作的那段日子,覺得好像已經是上輩子的事情,原來放下不過是轉念間. 呵呵
3/31/2005/GiGiCic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