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電燈泡
在英國,燈泡的包裝紙上都有警告--Do not put that object into your mouth.意思是不要把燈泡放進口中。
他奶奶的...那有人會放這東西進口中?英國人都有些白痴..告訴你,世事無絕對!
有天我和一個印度朋友在家中看電視,我和他談到這件事,他告訴我他們小學的教科書也有說到,燈泡放進口後便會卡住,無論如何都拿不出來,他十分肯定書是那麼說的。
但我十分懷疑,我認為燈泡的表面是十分滑的,如果可以放得進口,證明口部足夠大讓其出入,理論上也可以拿出來。
但這印度白痴只說書上是那麼說的,便一定是正確,我被他這種不求甚解的態度弄火了,我說他笨,他說我不會英文不看書,我們便吵了起來。
我一肚火地回了家,拿起一個普通大小的燈泡在床上左想右想,始終認為我沒有錯,想到這印度朋友的無知,也本著科學家的精神「大膽假設,小心求證」。
我決定要證實給他看。當然,我也做了安全措施...買了一瓶菜油回家。
一切就緒,二話不說便把燈泡放進口中,不消1秒便滑入了口,倒也容易,照這樣看要拿出來絕無問題。
心想你這印度白痴,看看我中國人的智慧和膽色吧!
不像你這書呆子,心想中國戰勝印度便打從心裡笑了出來。哈哈!
於是我輕鬆的拉了燈泡一下。
好!我放多點力........
o.k!我把口張大一些........
不怕,我把口張到最大,再放多一點力(要很小心拉才能避免燈破掉)
媽的!真的在嘴巴內卡住了。好在還有瓶菜油......(30分鐘後)
我倒了3/4瓶油,其中一半倒了進肚,但那燈泡還是動也不動。
這時候,我只好打電話求救。
正當我按到一半,我記起我口中塞了個燈泡如何說話?
現在我只好向鄰居求助,我寫了一張便條後便去找鄰家那老婦。
她一見我便大呼救命,我立即給她看我的便條---please call me a taxi and tell the driver to take me hospital.(請招呼一輛計程車,還請告訴司機載我到醫院。)
她看了大約1.75分鐘後大聲狂笑。(如果我說得出話我便f**k她了。)
15分鐘後,計程車來了。司機一見我,笑了一回(其實他一直沒有停過)。
在計程車上不停的問我何以這麼做? (...***...我如何答他?)
還不停說我的口太小,如果是他的口便沒有問題...
我看看他的口真是很大,但我好想告訴他,無論如何不要試,可惜我開不了口!
我看看他的倒後鏡,我好像含住了一條金魚。
在醫院,我被護士罵了十多分鐘,說我浪費她們時間。
還要我排一條很長的龍,我在人群中待了2.5小時...2.5小時...
那些痛楚萬分的傷者,看見我都好像不痛了,人人都偷偷笑出來,我覺得自己還有些作用。
醫生把綿花放進我口的兩旁,然後把燈泡打碎一片片的拿出來。
我的口腫得很大,最後他告訴我下回不要再試,和告訴別人我的經驗。
我告訴他,我一定不會了。
當我離開醫院時,我在想,這地球一定沒有像我這麼白痴的生物了。
當我開門離開時,迎面來了一個人,是剛才那計程車司機...他口中含了一個燈泡.......-_-||
報長 笑遊人間的話:
其實不管是那一國、那一種種族的人都有非常天兵的人吧,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甚至已經有明顯的證據呈現在眼前,就是偏偏還有一些人不信邪而去嘗試,等到親身經歷後才後悔莫及。
這或許是因為人類心裡的一種叛逆的基因造成的吧,愈禁止的事情就愈有人會去嘗做,以證明自己的存在、證明自己與眾不同、證明自己的能力在別人之上,但當證明過後才知道自己真的是很笨。
作者的經歷也讓 笑遊人間想到一句話「若有一件事想讓很多人知道的話,只要小聲隱密的告訴旁人,我有一件秘密和你說,你千萬~~~不能告訴別人,那相信這件事不久就能傳到全世界去了。」
人就是有這種劣根性,愈禁止就禁要做,愈不能說的事就偏偏要說,所以上天才會用各種教訓來導正人的劣根性吧。
雖說「明知不可為而常有人為之」是人類的劣根性,常讓人做了許多的蠢事,但不可否認的這卻也是人類進步的原動力吧,人類的進步就是因為能記住失敗的經驗而一步一步的改善,所以現在的人類才能在天上飛、在海底游、在外太空漫步吧。
看完這篇文章,要虔誠的感謝作者,感謝他分享這難得的經驗,為我們帶來歡笑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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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讓您的心情不好呢? 呵,心情不好時,有時看些笑話,文章會讓心情變的愉快,甚至改變原來的想法而突然茅塞頓開呢。
嗯,笑遊人間也是這麼想,應該沒人敢試吧,哈哈,畢竟總沒人敢冒著嘴巴含燈炮到醫院看診的風險去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