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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ulin910512 寫於 2008-04-25 編輯  
身份證遺失~~我的故事

星期三一大早就發生了慘事~~我的錢包竟然被偷了~~

告訴大家千萬不要為了圖一時的方便,而造成後續的不便~

因為我的錢包被偷的理由很簡單~就是:包包放在機車車廂

就剛好那次我沒有拿起來~

錢包裡的證件:身份證、二張信用卡、二張提款卡、健保卡、駕照、行照、、等

都要去辦補照和掛失~

現在有個小常識告訴大家:

身份證遺失了~~去警察局備案是沒有所謂的效益

最主要是一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遺失申請

再拿"印章"和"戶口名簿"去重新辦理

照片必須跟之前申請的身份證上一樣或服務人員會核對本人的面貌

還有其實我跟大家一樣都有去警察局備案,可是重點來了

警察並不會理你,會叫你去戶政事務所

因為只有刑事案才會有三聯單的證明

那如果之前有人拿到所謂在警察局的備案申請單

這個申請單是對"銀行的信用卡部"有用,對其它是無益地

因為銀行怕有人故意假籍明義"遺失",去申請一些信用卡之類地

而且我有打電話到警政署民眾服務中心問

服務人員說:遺失這段時間身份證還是有效文件,爾後有發生一些情況,本人還是必須出面澄清

那相對地對遺失身份證的人,有啥保障,那就是有沒有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那天我還特地跑了警察局二次,就為了要個什麼備案證明,因為銀行請我申請,可以免付信用卡的手續費

跟警察講了好久,對方的態度也不爽,我也搞不太清楚狀況~~最後是徒勞無功

馬上打電話給銀行的信用卡部,又跟客服人員講了好久,最後我提出要停卡

才結束這通電話

在這場風波中:辦身份證$200元,二張提款卡$400元,行、駕照補辦$350元、健保$200元

財物損失約將近七仟元.......

所以有了一次教訓,才學會小心謹慎~

本來是想說,錢給偷沒關係~不要一下子把那麼多證件連同帶走嘛!

2008-04-27 21:22:32
去年我也遇過...

就一次皮包沒拿起來...

就被偷了 嗚..嗚..嗚..

後續真的超麻煩 @ @ ~

而且我新買的相機也被偷...

分 期 的 頭 期 都 還 沒 繳 . . .

心 酸 ~哭哭
2008-04-28 08:49:55
對啊!好多人都說身分證遺失了要去警察局備案,連警局也這麼說耶!
怎麼真要辦去半又說不需要~真是的!?
重要的證件還是不要放車上較好。
有次~好多年前了,先生的證照掉了~被撿到了,對方一個男性竟打電話來說:撿到我們東西,要不要給個意思意思,家裡的小孩要吃奶粉...
好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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