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遺失~~我的故事
星期三一大早就發生了慘事~~我的錢包竟然被偷了~~
告訴大家千萬不要為了圖一時的方便,而造成後續的不便~
因為我的錢包被偷的理由很簡單~就是:包包放在機車車廂
就剛好那次我沒有拿起來~
錢包裡的證件:身份證、二張信用卡、二張提款卡、健保卡、駕照、行照、、等
都要去辦補照和掛失~
現在有個小常識告訴大家:
身份證遺失了~~去警察局備案是沒有所謂的效益
最主要是一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遺失申請
再拿"印章"和"戶口名簿"去重新辦理
照片必須跟之前申請的身份證上一樣或服務人員會核對本人的面貌
還有其實我跟大家一樣都有去警察局備案,可是重點來了
警察並不會理你,會叫你去戶政事務所
因為只有刑事案才會有三聯單的證明
那如果之前有人拿到所謂在警察局的備案申請單
這個申請單是對"銀行的信用卡部"有用,對其它是無益地
因為銀行怕有人故意假籍明義"遺失",去申請一些信用卡之類地
而且我有打電話到警政署民眾服務中心問
服務人員說:遺失這段時間身份證還是有效文件,爾後有發生一些情況,本人還是必須出面澄清
那相對地對遺失身份證的人,有啥保障,那就是有沒有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那天我還特地跑了警察局二次,就為了要個什麼備案證明,因為銀行請我申請,可以免付信用卡的手續費
跟警察講了好久,對方的態度也不爽,我也搞不太清楚狀況~~最後是徒勞無功
馬上打電話給銀行的信用卡部,又跟客服人員講了好久,最後我提出要停卡
才結束這通電話
在這場風波中:辦身份證$200元,二張提款卡$400元,行、駕照補辦$350元、健保$200元
財物損失約將近七仟元.......
所以有了一次教訓,才學會小心謹慎~
本來是想說,錢給偷沒關係~不要一下子把那麼多證件連同帶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