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參加台北燈會回家時,找不到皮夾,我知道皮夾被扒了, 這是我第二次皮夾被扒,由於當時已是深夜, 因此做好信用卡掛失手續後,我就利用網路報案系統報案 http://www.net110.gov.tw/ 。 令人驚訝的是第二天就有員警打電話來,非常客氣的請我去作筆錄, 因為當時有其他事要辦,便回答他明天再去做筆錄, 可是這位員警卻堅持要當天去做,並相當有禮貌的解釋, 因為網路報案要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並向上呈報。 建議如果民眾有向警察機關報案卻不被受理的情形, 可以用網路系統報案,有憑有據的,警察無法也絕對不會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