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怎麼會注意到他,只是有一段時間,我總會遇見他,看到他不經意地從我身邊走過,或是在同一個場合出現,我都會緊張。
坐在圖書館的閱覽室,筆直看過去,又是他!
那麼一雙閃亮的眼睛,不懷好意卻又那麼英俊.我實在是被他的容顏征服,那眼睛,可以看牢一個人,一眼不眨,黑眼珠的顏色深濃,白眼珠卻是殘酷,睫毛更有一種羞澀的意思。
他太奇怪了,我喜歡他。
開運動會時,我又看見穿黑色T恤的他,反戴著帽子,獨特的走路姿勢,淡漠的神情。
那一天,我和好朋友一起走,我告訴好朋友哪個男生我喜歡.她看他,對我說:〝看起來不像是好人,〞
我心不在焉地點點頭.我們隨後找到了他們班的位置,我這下看清楚,他是管理系的,比我高一年級。
從此我對管理系的的印象特別好,看見他們便微笑,真是愛屋及烏,而且也時常修習自己的言行舉止,立志做到不論何時遇見他,都要他看到一個完美的我。
我還設想很多與他相遇的方式,比如我抱著書從教室出來,他一下子撞到我,或者某一天穿一條美麗的裙子,他注意到我,或者,我被車撞到他正好經過…
但是我設想到的事情都沒有發生,真正的相遇很簡單,那天我在圖書室裏看書,又看到了他,我們倆隻隔著一張桌子,我便寫了一個紙條,而且也沒有任何的修辭,
只是寫上我的名字,說想和他交往。我不敢看他,把頭低的在書上。
然後,當我抬起頭來,發現他已經走了。
當時我真的好後悔,被拒絕的滋味是那樣的不好受。我便伏在桌上,想哭又哭不出來。
到很晚,我才走,整個人像被雨淋濕了,無比的沮喪。
然而,當我走到大門口時,我看見他正坐在臺階上。
他轉過身,看到我,笑了,說:〝笨蛋〞。
我驚喜的差點跳起來,然後他牽起我的手,把我送到宿舍門口。
再然後他向我要我的圖書證,把上面的照片撒了下來,放進自己的口袋裏,就走了。
約會的時候,我特意穿上為了見他才買的裙子,我想他一定感到我這樣的出場是為什麼。
他笑了。我沒走到很遠的地方,回來時他把我提到過的東西都給了我。
我們相約去看電影,買了很多的無花果,看電影時一邊吃一邊看,
回家的路上,他不懷好意的看著我,我忽然笑了,想到我們兩人滿嘴沾的都是無花果籽粒,怎麼能夠接吻呢?
我問他:〝你喜歡我嗎?〞他只是用眼睛看著我,笑了笑。
後來又有一天,他找到我對我說他原來的女朋友回來了,他要和她在一起,
當時我生氣得抓起地上的石頭打他。但是他沒說一句話,只是沈默地走了。
我又恢復到了散淡的生活裏去。他再也沒有讓我看到他。
是呀,還有什麼見面的必要呢,像他這樣的人,我應該有所預感的。
而我需要的是溫厚持久的戀情。 他不可能給我,我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