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好久沒寫日記了,今天因為心情不好,所以沒上班,就讓我在這裡抒發一下吧。
如果熟悉我的朋友,應該都清楚我現在懷孕中,不經不覺已經八個多月了,這個孩子的來臨是有點令我措手不及,因為當時剛轉換工作,只做了一個多月就有了,而且這份工作的薪金也比之前的少,所以經濟上是有一點緊張,不過既然這份天賜的禮物來了我也欣然接受,家裡每個人也非常高興,畢竟我和丈夫結婚也差不多四年了,他們都非常期待這個新成員的來臨,尤其是我的大少爺呢﹗
因為經濟上的困難,我必須要繼續工作,本來打算等生產完和過完年之後,會另覓一份薪金比較優厚的工作,誰想到昨天接到老闆通知解僱的消息﹗
其實這幾個月以來,我也清楚公司的情況不太樂觀,但以為可以拖延至過年後,沒想到已去到這麼惡劣的環境,迫使我老闆出此下策,我知道她心裡也不好受,而我也沒有怪責她的意思,心裡想,反正可以在家裡安胎休息一下,也未嘗不好,在香港的勞工法例規定,僱主不能解僱懷孕中的婦女,除非有足夠的賠償,否則屬犯法。
因為老闆覺得虧欠了我,所以她的意思也是應賠的一定賠,本來以為如果有足夠的賠償,之後這幾個月我起碼也不用擔心,但是原來法例規定僱員需在該公司服務滿四十星期才可享有此保護條例,同事幫我算一算原來還差一個月才夠,所以應該沒得賠,我知道後真的很不開心,昨天整晚也失眠,我的情緒也影響了小baby,所以今天請了假,讓自己慢慢調適情緒,好想好想大哭一場,可能因為懷孕的關係,人也變得脆弱,但是不想讓自己的情緒一發不可收拾,這樣對baby也不好,所以盡量抑壓著,令自己保持平靜,但是不開心的感覺實在揮之不去,唉﹗為什麼讓我遇到這樣的事情?
餅舖的姊妹們,我知道你們如果看完這篇日記之後一定很擔心我,我也很抱歉讓你們為我憂心,放心吧﹗我會沒事的﹗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大少奶不會這麼容易認輸的﹗
加油喔....
我相信你能挺的過來的....
啥都別想了,為了肚子裡的baby,
要好好調適自己的心態,放鬆心情
這也許又是個轉機吧
安心的生完baby,做好調養
接下來才能重新出發
相信大少奶會有好運到的
加油唷^^
或許你說得對,轉機而已,誰會預知明天會發生什麼事呢﹗
怎會相隔12年生第二胎啊<--如果我沒記錯滴話<--
不過,妳的老闆也太無情了,解僱一個孕婦..
就當是老天爺真要妳在家好好休息吧..
相信生完小孩把身體調整到最好的狀態再出發
好運一定會眷顧妳的..下一個工作會更好..
謝謝你的祝福﹗希望承你貴言﹗
看到這篇就想到去年的我
心中的痛不禁又提起那段
我是生產完第4天被通知開除的
我在那公司待了將近7年的時間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竟然只是說我沒把工作交代清楚
這個理由未免太爛了吧
還說我的手機都打不通
真是夠了
為何別人就打的通,偏偏就只有你打不通,怪了咧!
聽到這個消息,原本很高興要辨出院的心情掉到谷底,當場情緒崩潰,哭的很慘。
虧妳還是女人也生過小孩,妳的心被狗吃了嗎?
痛都痛到要命,還要接聽妳的電話,而且妳的電話並不是關心我,而是要問工作上的事,太沒人情了吧!
所以.....
大少奶姐姐,妳現在的心情我可以體會
加油喔!我們要保持愉快的心情,迎接baby的到來喔!
今天跟小儀msn才知道你發生了事
事出突然才令你不開心吧
相信過幾天你就沒事的啦
呵呵~
如果你有空就跟我吃飯啦~
我會做一個很好的鈴聽者給你訴苦的!
^^
等我有空?最怕是你沒空耶﹗大忙人﹗
抱抱喔..捨不得捏..
舞都不知道你發生了這樣的事..嗚嗚..>"<
我想大少奶心裡一定又擔心又憂慮吧!
可是為了肚子裡的baby大少奶一定要放開心胸
就當是在家裡休息養身也好
台灣人有句話說..小孩會自己帶奶粉錢來
大少奶生完baby後一定能找到好工作的..
就別太擔心了..孕婦的情緒是最重要的..
不可以傷心哭哭喔!!舞會在陪邊陪你
有什麼開心不開心也都可以找我說說
加油喔~~
謝謝你由始至終對我的關心和鼓勵﹗
有空我們再聊聊天﹗
先抱抱啦~~
秀秀捏~~~
我想你的心情一定很難受吧~~
又加上懷孕~~
我想哭一場心情會得到釋放的~~
不過~
不要哭太久唷~~
寶寶會傷心的~~
這段時間你就好好的安胎等寶寶生出來~
保持心情愉快~
寶寶才不會愛哭哭~~
心情不好的時候想想肚子裡的寶貝~~
還有可以找三姊聊聊天阿~~
要加油唷^0^
謝謝你們的支持與鼓勵﹗
昨天因為情緒非常低落,影響了baby在肚子裡不停的舞動,好像告訴我她也不高興,所以昨天去了照超音波,看看她有沒有事,還好一切正常﹗
有空我們再聊聊天﹗別擔心我﹗沒事﹗
心情得到紓解~心情會好些
妳也不想影響到寶寶
看了上面的留言~知道妳懂得調適心情
懷孕要放輕鬆~工作的事等生產完再憂心
願一切順心
這兩天心情已好多了﹗
不用擔心我,現在一切等生產完再算﹗
雖然生活中難免會有許多的不如意與突發狀況發生
但為了BB妳要堅強
要加油喔!!
RAIN^^
嗯嗯﹗我會堅強的了,你也是喔﹗
一起加油喔﹗
別放棄你的權利!打電話去勞工局詢問你的狀況!
因為在勞動契約第五章第50條有規定女工分娩前後.雇主應給 予產假八星期,而且雇主不可隨便將員工解雇,雖然你工作不到
一年但是你還是被勞基法保護!
另外,如果你還有勞保那麼當你生產時還可以申請生育給付
你的老闆根本就是歧視懷孕婦女,所以請不要婦人之仁,就算公司經營不善,他要倒閉也必須支付你遣散費!
台灣的勞保福利也不會輸給香港,不清楚的地方要問專業人士
不要放棄自己的權益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