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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女欧八桑 写于 2006-07-11 编辑  
《疯狂爱恋法则》别伤害她?


作者/倾城361度

整理手机简讯时想起一件往事。

A男与B女都是我的朋友,一见面就天雷勾动地火,从暧昧迅速发展为男女朋友。

原先这是件好事,但A男原先的女朋友却还不知情,于是A男B女小心翼翼隐瞒,他们说:「别让她发现,她会伤心」,但两人的眼波流转、毫不避嫌,谁看不分明呢?他们不说,是怕伤害她,等到她哪一天自个儿发现了,那就不是他俩儿为了在一块不惜伤害他人了。

幸好,A男原本的女友并不愚蠢,她立即发现自个儿变成别人的阻碍。但若是她再迟钝一些呢?A男和B女还要做些什么,才能让她「自己」发现?

很奇怪的是这种状况随处可见。妳在某个男人手机发现,有许多来自同一个女人的来电,妳在某个男人的个人网站看见,有许多署名同一个女人的留言,妳有一天发现,男人对妳描述花莲的风景真美,而隔日妳便发现另一个女人的相本,出现好多白浪滔滔的碧海连天……

他们背着妳,做了有关于妳的协议,那就是:「别告诉她,别伤害她」,但一切却是如此明显,妳要嘛知难而退,若妳质问他们,是否八成便换来无辜的一句:「我怎么知道妳会发现?」

可是啊,如果你真心的害怕伤害一个人,你一开始就不会伤害她。

不是事后补救。不是忏悔。
更不是因为担不起伤害别人的罪名,就用欺骗和隐瞒,来为自己圆谎。

很奇怪的是男人总是不明白,你不爱一个女人,没什么大不了的,世界上这么多正妹,人往高处爬,你若是有本事追到林志玲,有什么不对?再说女人总是能找到一些理由安慰自己,像是:「她比我漂亮,可是漂亮的三八」或者「她比我体贴?那是比较笨」这样的辞令。

不爱,那是没办法的事儿了。不爱,只是不爱,你因为不爱一个女人,于是离开她,至少伤害人的光明磊落。

但若是不爱一个女人了,却不干脆点离开她,甚至联合着外人欺骗她,那怎么能美化成保护?女人知道自己失去了你,已经够难过了,而你还联合着外来者,欺骗她、隐瞒她,并且称之为「不想伤害她」,不是很讽刺吗?

2006-07-11 13:05:02
是阿~既然已做出伤人的事了!又何必在那里不羞耻的说着....
不让他知道是为了保护他不让他受伤之类的屁话~
真是脱裤子放屁嘛!! 我唾弃>"<
2006-07-12 08:27:43
问题是...伤害人的人..
却永远不懂...
自认为是爱.关心.在乎.不舍伤害
却往往只让人伤的更深
总结一句
不懂结束一段..再开始下一段的人..
说穿了
不过是个永远不懂真爱的人
那种人
就别谈啥情与爱.在乎与受伤
因为你...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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