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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ejune0131 寫於 2006-03-22 編輯  
王文華的……浪漫~~分享

王文華/文 

我堅信爬山是浪漫的
我寫愛情小說,主持愛情節目,常有人問我,浪漫是什麼?
我堅信星期六晚上十點就睡覺是浪漫的,因為星期天一早要跟她去爬山。七點起床,平日擁擠的捷運沒人,好像是我家開的。坐到士林站,下來轉「小15」。「小15」,多麼可愛的名字!你怎麼能不愛它?坐上這種比休旅車稍大的公車,感覺像是坐娃娃車去踏青。
一大清早,上陽明山的路,搖著搖著就睡著。因為常睡過站,所以不敢坐在最後一排。每次都擠在司機後面,麻煩他到「冷水坑」叫我們。下車後,天地開闊,揉揉眼睛,準備征服台北第一高峰。
雖說是台北第一高峰,其實也只有一一二○公尺。但我的女伴總是怕中年的我心臟病發作,頻頻要我在休息站暖身。上去十分鐘後,長滿青苔的台階變得很陡。不但喘,大腿還痠,走了幾十階就想休息,後悔為什麼不和她留在被窩裡玩遊戲。她的臉沾滿汗水,卻倔強地不擦。汗水是浪漫的,因為汗水不會騙人。當愛情的起點通常是夜店的濃妝,白天的汗水就更值得珍藏。
因為很喘,所以沒有餘力講話。彼此的陪伴,是還願意往上爬的唯一原因。快到山頂時,風越來越大。內衣都溼了,碰到背脊一陣冰涼。我遞給她一塊巧克力,補充血糖準備攻頂。她遞給我一個眼神,意思是不管在哪兒我都會等你。我士氣大振,最後幾百公尺,像狗一樣張嘴呼吸。登不登頂無所謂,我不用在每件事情上證明自己的意志力。硬撐著,只是想在山頂上跟她坐在一起。
山頂風大又無遮蔽,輕的人會被吹走。下坡時,我們彼此提醒對方蹲低。我把容易被風吹掉的棒球帽換成毛帽,她收起帽子綁個馬尾。一步一步,不著急。山裡氣候多變,冬雨一陣一陣。雨洗掉她的汗水,淋濕我的眼睛。我第一次體會到,「斜風細雨不須歸」的意境。
下坡路很輕鬆,我們互糗對方上坡時的蠢樣。我堅信狼狽是浪漫的。通常情侶都是在上床後才慢慢露出狼狽的一面,我認為一開始就狼狽,可以節省很多時間。
回到冷水坑才十一點。當城裡的朋友剛起床,我們已經過了一天。等車時,我累得坐在地上。她說:「想不想去秘魯爬山?」我說:「啊?」她說:「秘魯月亮大,夜晚的『的的喀喀湖』邊月光很亮。白天睡覺,晚上沿著湖走一整夜,不是很浪漫嗎?」在月光下走在南半球的湖邊,為此,三十小時的飛機又算什麼?
你上一次在月光下夜遊,是什麼時候?

 我堅信坐公車是浪漫的
【我堅信坐公車是浪漫的。有人說︰「把妹」一定要有車!我不覺得所有的妹都稀罕男人的跑車。稀罕跑車的,對你的車其實比人有興趣。換了人開車,她們也會盛裝出席。我一想到她們愛的是我的鑰匙,而不是我的故事,浪漫全沒了。
而且,很多開跑車的男人,對女伴的在乎遠不及烤漆。所以開車時全神貫注,車上能做的事很少。他們寧願緊握方向盤,不願牽手。緊盯GPS,沒時間kiss。深色的窗戶緊閉,深怕吹亂了頭髮。心搞不好關得更緊,就怕真的愛上了她。
再說,找車位也打亂了約會的節奏。決定開車,就是決定讓停車位變成導遊。兩個人最後的目的地,是由停車位決定。就算停好了車,下車後還要左顧右盼,進餐廳後還要坐在看得到馬路的位子。整個晚餐看的不是對方,而是外面的停車場。
你說:「不開車,想去陽明山怎麼辦?」我說:「到公園路的健保大樓坐客運。」窩進遊覽車的座椅,像回到搖籃。我喜歡和她坐在最後一排,把找路的責任留給司機,我們專心玩家家酒的遊戲。跑車的男女握著排檔,往往擺著臭臉,各看一邊,像警察押解逃犯。公車裡的男女握著小手,往往聊到睡著,頭和頭靠在一起,像兩顆依偎的保齡球瓶。你說,哪一種浪漫?
若只在台北市約會,我建議坐263。它帶你走過,台北最浪漫的仁愛路。我通常和她約在捷運永春站。她若是遲到,絕不打手機催她。一個用「我到了,你在哪裡」起頭的約會,不可能浪漫。
晚上十點,車上人不多,最後一排更是陰暗。我們躲進角落,司機變成我們的專屬駕駛。一開始要坐得中規中矩,五站後的國父紀念館,可以悄悄把屁股向她那邊移去。她若不自在,我就鳴金收兵,若無其事地說:「我們去國父紀念館走一走吧!」若繼續坐下去,再過六站的「仁愛建國」,是牽手的好地方。因為這裡燈光較暗,道路兩邊的建築空曠,是仁愛路最有靈性的一段。錯過這站,下一個發難的地點,是「二二八公園」。這裡晚上人不多,表演台前的長椅可以讓兩人完全躺下,頭頂著頭,在星空下,靜靜地作心電感應。
你上一次有心電感應,是什麼時候?

我堅信走路是浪漫的
我堅信走路是浪漫的。很多人約會,喜歡上餐廳或看電影,我覺得那像進監獄。人就是要動,愛就是要動。我喜歡和她走在路上,牽不牽手、講不講話都沒關係。整個地球是我們的舞台,所有的人和雲都在見證我們的關係。
幽靜的仁愛路當然是好路線,但嘈雜的忠孝東路反而更有趣。因為從頭到尾都是店,給我們無窮的話題。我喜歡和她從忠孝西路開始走,過了喜來登,店就多了。她的鼻尖貼到櫥窗,想買又捨不得買。吐出一口氣,櫥窗上就留下她的嘆息。我不會立刻買下來送給她,因為我堅信:沒有想像,就沒有戲唱。愛情或人生,都應該永遠保持一些無法滿足的渴望。
但有些渴望應該當下滿足。走到林森南路,我們會到麥當勞買兩支十元的冰淇淋。我們把約會預算定在一百元,不是沒錢,而是要考驗彼此的想像力。她是如此迷戀裝冰淇淋的餅乾殼,所以我總是把我的殼留給她。她可以像白蟻一樣,一小口一小口、一圈一圈,循序漸進地把殼吃乾淨。
剩下的八十元,留給延吉街的豆漿店。我們各自點一碗熱清漿,在簡樸的店裡坐一整晚。她總是像變魔術一樣,從包包裡拿出自備的環保餐具,並對使用竹筷的我曉以大義:「約會也要拯救世界啊!」我說:「啊?」她說:「就從餐具開始,每一餐每一餐,當我們在快樂的同時,也節省了世界的資源。」我喜歡聽她把約會跟拯救世界扯在一起,這對我比性感內衣還具挑逗性。
你上一次被挑逗,是什麼時候?

我堅信吃肉包是浪漫的
我堅信吃肉包是浪漫的,特別是在「金山肉包王」。下雨的星期天不能爬山,我們坐客運到金山。一個半小時,下車就是「金山肉包王」。這家小店跟延吉街的豆漿店一樣,坐在裡面好像坐在朋友家的客廳。老闆娘招呼你的方式,也像招呼來家裡的客人。吃肉包,是讓人放下身段最好的方式。如果一個女生吃肉包的動作秀氣地像擦脣蜜,愛上她你會累到像育嬰。
當然,那種女生也不會跟我去金山。跟我去的,會提議去逛金包里街的傳統市場。這裡走道潮濕、腥味彌漫、但可以感受到食物最真實的面貌和氣息。人離食物的原味越遠,就會活得越不快樂。這不是偉人名言,純屬個人意見。
逛了一圈,買了肉鬆,準備回去配稀飯。但當下肚子餓怎麼辦?「我們去吃包穀!」她說。走一段路,我看到「知味鄉」。店面不如一般檳榔攤起眼,但包穀就是好吃。邊走邊啃玉米很浪漫,特別是啃烤玉米。啃到兩頰都沾了醬料,世上就再也沒有煩惱。此時接吻,有點噁心,但超級野性。這種動作絕不優雅,卻極度浪漫。那麼優雅幹嘛?愛情中最快樂的事,通常動作都不會太優雅(嘿嘿嘿,你知道我講的是什麼……)
若只想留在台北,浪漫也不需要昂貴的大餐。坐在仁愛路富邦大樓前的台階,撕著像木炭一樣的雜糧麵包,你一口我一口,怎麼會輸過三千塊的大餐?她問:「這麵包裡有什麼?」我說:「黑麥、葡萄乾、葵花子、白芝麻。」是的,最好的食物,原料都很粗。最好的愛,不需要Fancy的花招來防腐。
有時候她很晚才下班,見了面也沒剩多少時間。與其去清粥小菜吃得滿嘴油膩,不如就簡單喝個東西。我們約在她辦公室附近的一個吧台(一定要吧台喔!),各點一杯紅酒。聊了二十分鐘,乾脆地各自回家。為什麼談戀愛一定要熬夜?夜店裡那麼多熬夜的客人,不也都是在盤算可以起身回家而不會失禮的時機?
如果她下班後太累了,我們就第二天上班前見面。清晨的咖啡廳,連咖啡豆都才剛剛甦醒。咖啡機冒出的氣味,為一天的好心情打底。我推開門,她站在吧台前翻著報紙。她沒有化妝,眼角的斑點很明顯。我卻自然地被她吸引,像走進一座蓮花池。
一杯咖啡,十分鐘。站著喝,解靈魂的渴。喝完後,開心地各奔東西。接下來一整天,感覺從未分離。
你上一次開心地各奔東西,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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