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就不應該讓她帶著與你的牽絆去尋找另一個幸福。
必須讓她徹底的忘了你,毀掉一切關於兩人的事物。
我很殘酷嗎?是的,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即使看到他,自己每天還是必須躲起來哭泣
即使他幸福,自己還是假裝從還不認識這個人
即使很想她,自己還是不能去打擾別人的幸福
我必須假裝自己過的很好、很幸福
我必須假裝自己交了新的女友
只是我還是一直在想她,但這一切都結束了
讓自己像消失在這個世界上,這是我最後能做的
(這是我剛剛看到的文章,真要這樣才能開始愛一個人嗎????)
如果你不能給她,所謂ㄉ幸福快樂
是應該這樣做ㄉ
我也很想努力ㄑ這樣做
但........真ㄉ好難......
所以我常想或許是愛不夠
但真ㄉ愛不夠,我又到底再哭甚ㄇ
跟ㄊ再一起也哭 分開也哭
到底愛一ㄍ人 要受多少ㄉ責難.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