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廢除】為什麼我不支持現在一刀切
最近大家在吵特留分,到底要不要廢掉?很多人說「遺產是我的我想給誰就給誰」,聽起來很爽,但我覺得有點太理想化。以目前台灣的環境來說,一次全部廢掉其實風險超級高。
先講最基本的:特留分原本的精神不是平均分錢,而是防止長輩被操控、被詐騙、被壓迫立遺囑。它的用途是防極端狀況,不是用來讓兄弟姊妹都分的。
問題來了——現在是詐騙王國、老人容易孤立、高齡失智率也很高,剛好都是最容易被操控的族群。這時候如果直接廢掉特留分,基本上就是把遺囑自由交給市場機制,而市場機制就是:
「誰離你最近、誰會情勒你、誰最會話術,你的遺产就可能全部被誰拿走。」
很多人以為廢掉就能「讓真正照顧者有保障」,但這是另一個誤會。長輩不一定會把遺產留給照顧者,有時是感情用事、有時是不知道誰做了什麼、有時直接被外人影響。完全廢除後,照顧者反而更可能一毛都拿不到,這才是現實。
而且一般家庭其實不會特別去做完備的遺囑,越複雜的遺囑程序反而越容易被有心人士利用。到時候要告要打官司,只會更亂。
我支持改革,但應該分階段,而不是一刀切:
先把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比例調低,而不是直接砍掉。
同時強化遺囑制度,例如錄影、公證、律師見證、冷靜期等等。
建立「照顧者補償制度」,讓真正照顧長輩的人能依法請求部分遺產,而不是靠運氣。
這樣才是正常國家該走的方向:逐步調整,防詐完備,再來討論要不要完全廢除。
現在一口氣廢掉特留分,只會讓詐騙有更多「合法方式」把遺產洗走,也讓家人間的糾紛更失控。我不覺得在這個時機點,是一個負責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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